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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保定高碑店招聘聘任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03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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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03日】河北高碑店招聘教师200人备考讲座

2020河北保定高碑店招聘教师200人岗位表

高碑店市202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2020年10月3日)

为全面提升高碑店市教育综合发展水平,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现状和实际需求,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聘任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10名、幼儿园教师90名。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实行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法,由市人社局委托第三方组织报名、笔试、面试等工作。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其中部分计划专门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招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200名)

(一)初中教师25名:语文6名、数学5名、英语5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地理1名、道德与法治2名、历史2名、体育1名,招聘后到新城中学、肖官营中学、鸣鸡中学、辛桥中学、范庄子中学、泗庄中学、东马营中学任教。

(二)小学教师85名:语文25名、数学25名、英语35名,招聘后到新城镇中心校、肖官营镇中心校、辛立庄镇中心校、辛桥镇中心校、泗庄镇中心校、张六庄镇中心校、东马营镇中心校任教。

(三)幼儿园教师90名。招聘后到梁家营镇中心校、方官镇中心校、新城镇中心校、肖官营镇中心校、辛立庄镇中心校、辛桥镇中心校、泗庄镇中心校、张六庄镇中心校、东马营镇中心校任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教师资格证上相应的专业。

(二)学历及岗位要求

1.应聘初中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应聘幼儿园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高碑店市现有财政拨付工资校聘教师,现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可自愿报名,年龄不限。

5.各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高碑店市202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年龄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日以后出生),本市现有财政拨付工资校聘教师报考的不受此年龄限制。

(四)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五)禁止应聘的条件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2.有犯罪记录、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曾被解聘或开除公职的;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大学生;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